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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魏昭峰:四大建议促清洁能源发电发展

      摘要:建议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牵头建立清洁能源发电发展的部际联席协调机制,同时加强协调机制的监督管理,对于不重视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出台的政策、措施相互矛盾、 难以落实并造成严重浪费的, 也应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研究预测,到2020年,在电价补贴和相关扶持政策的支持下,清洁能源发电的装机容量会达到8.5亿千瓦,占全部装机的比重会达到41%。”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 “ 中电联”)专职副理事长魏昭峰近日表示。

      据了解,去年根据中电联理事长会议的要求,中电联本部组织其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相关单位、行业内外相关专家开展了清洁能源发电发展机制及政策的研究,该研究报告在去年底已经正式上报了国家有关部门。

      中电联将清洁能源发电发展的战略目标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就是前文提到的2020年装机达8.5亿千瓦, 占全部装机的比重达41%。

      第二个阶段是 2020 年到2030年,通过技术创新,使清洁能源发电成本进一步降低,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至2030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15.2亿千瓦,比重上升到50%;发电量达到5万亿千瓦时,比重上升到42%,清洁

能源发电将成为我国重要的发电支撑。

      第三阶段是2030年以后,全国不再新建燃煤电厂,新增电力需求全部由清洁能源发电来满足,到2050年全国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24.8亿千瓦, 比重上升到62%;发电量达到8.1万亿千瓦时,占比提升到58%。届时我国的电力结构将实现从煤电为主向新一代清洁非化石能源发电为主转化。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中电联强调,要依靠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逐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清洁能源发电装备产业,2020-2030年使装备行业各领域全面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魏昭峰明确指出,要达到上述目标,目前,我国清洁能源发电发展还存在一些亟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发展战略、发展路径不太清晰;缺乏统筹规划和刚性规划的约束;有关价格的补贴机制不尽合理,发展机制不健全;财税扶持政策不够完善; 技术研发相对投入不足,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等。

      因此,他建议,一是研究明确清洁能源发电总体战略和发展目标。建议从国家层面尽快厘清清洁能源概念和保护的能源类型,加强清洁能源资源的普查和科学论证,明确清洁能源发电的战略定位和重大意义,提出清洁能源发电发展的分阶段发展目标和战略路径。

      二是制定发布清洁能源发电的发展规划。以清洁能源发电发展战略为指导,深入开展清洁能源发电发展的规划研究,公开、民主、广泛的征求意见,由权威部门批准发布。加强规划与项目的衔接,以规划来指导项目,提高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得到全面的落实。

      三是制定公布统一的清洁能源发电产业政策和财税政策。调整风电、太阳能发电的电价补贴机制,合理提高中东部地区风电、太阳能发电的度电补贴;完善天然气发电电价的补贴机制,保障天然气发电项目的合理回报;加快设立调峰调频的电价,完善电网调峰调频辅助服务的成本补偿机制;

      增加政府的财政拨款,建立捐赠机制,推动绿色电力交易机制,拓宽清洁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的来源渠道; 加大财政资金对清洁能源的投入,推动科技创新;制定清洁能源产业税收的优惠政策,稳步出台资源税、环境税、碳税;推进清洁能源发电的标准化相关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对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的融资支持。

      四是建立部际联席协调机制和重大责任的追究机制。清洁能源发电涉及能源、电力、价格、环保、科技、装备、财政等多个行业领域,涉及国家多个部委,在具体工作中,相关部委需要大量的沟通工作。 我们建议,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牵头建立清洁能源发电发展的部际联席协调机制,同时加强协调机制的监督管理,对于不重视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出台的政策、措施相互矛盾、难以落实并造成严重浪费的,也应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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