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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四一副部长在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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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任务具体,要求明确,意义重大。我们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各项水利工作。下面我就分管的水资源管理、农村水电、水利科技的近期工作重点略作说明和强调。


  一、水资源管理


  2008年,水资源管理工作着力于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与效益,推进水资源的依法行政和社会化管理,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逐步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水资源保护全面推进,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09年,计划召开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总结交流鄂尔多斯会议以来水资源工作经验,分析水资源管理的当前形势,部署2009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水资源管理的近期工作思路是:按照新“三定”赋予的部门职能和工作分工,以水资源配置、水资源调度、节约用水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四项工作为重点,以取水许可、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水功能区管理等管理制度建设为平台,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水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试点建设为载体,以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费征收、入河排污口管理、水工程规划审批等为手段,以改革创新和能力建设为保障,全面提高水资源管理的效能和水平,努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近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加快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设。尽快完成主要江河流域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的审查和批复工作。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要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各行政区域,建立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各行政区要按照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实行行政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监管制度。要高度重视实施的保障措施,加强相关政策和技术研究,通过调度确保水量分配方案能够有效执行。严格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把好取水许可关口,凡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加快推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水资源论证,从源头上防止水资源浪费和破坏。做好重点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工作。黄河、黑河、塔里木河、东江要进一步完善水量调度责任制,确保行政区界断面下泄水量指标的完成。

 

  2、推进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重点的各项试点工作。着力于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推进的总体水平,深入探索不同水资源条件、不同发展水平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模式与途径。进一步深化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地下水保护行动等试点工作。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节水考核管理、强化经济激励手段;大力推进各领域节水、加大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力度;适时总结经验,加强试点经验交流和推广。继续开展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


  3、规范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8]79号),保障水资源费能够足额征收,足额上缴。切实将水资源费专款用于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配合财政部门规范水资源费使用的年度预算编制。在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中要严肃纪律,严防滋生腐败。


  4、加强水资源管理的能力建设。要以扩大内需、加大水利投入为契机,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立项建设。各地要在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的总体框架内,按照水利部颁布的行业技术标准和基本技术要求,抓紧编制省级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总体方案,2009年6月前报部审查。加快《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前期工作,逐步建成中央、流域与省、市、县三级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提高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水资源监控管理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5、着力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定水源地保护的政策与标准,强化饮用水源监督管理,完善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科学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加强省界和重要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和入河排污总量的监控,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逐步削减开采量,遏制地下水超采。重点抓好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和地面沉降区地下水压采工作。


  6、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建立有效的水资源水环境管理协调机制。我们将依据新“三定”要求,进一步拓展和强化水资源保护工作,探索与环保部门的工作结合点,建立有效的管理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和省市的协调与配合,建立联席会议或跨部门跨区域协商机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形成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合力。


  扎实推进水务体制改革,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水行政管理体制。要执行新的“三定”规定,尊重地方政府有关水务管理体制的决定,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从政策、资金、技术等多方面加强对地方水务管理的指导,探索建立不同的水务管理模式,坚定不移、扎扎实实地推进城市水务体制改革。


  以贯彻落实新“三定”规定为契机,推进城乡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加强水价及再生水定价政策研究。重点研究目前水价构成、水资源费与水价的合理比价,充分体现水资源费对优化配置水资源的作用;研究中水、再生水价格,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制定合理价格政策,鼓励开发利用中水和再生水。编制、修订供水水源规划,制订供水应急预案,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并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按照已发布的《城市水系规划导则》要求,编制城市水系规划,促进和指导城市河湖综合治理工作。


  二、农村水电


  2008年,农村水电工作在抢险救灾、水能资源管理、安全监管,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等方面取得扎实进展。2009年要紧紧抓住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重视清洁可再生能源建设,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的机遇,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三农”、保障民生、改善生态、促进水能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发展理念,加强以水能资源规划和管理为核心的政府职责,加强以安全监管和技术进步为核心的行业管理,加强以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为核心的惠民工程建设。具体来说,有如下三项重点任务:


  1、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加强对各地开展水能资源立法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各地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和市场化配置的经验,争取出台水利部《水能资源管理办法》,逐步理顺水能资源管理体制;加快《农村水电条例》立法进程,争取尽早出台。加强农村水能资源管理规划和管理,出台《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编制规范》,组织开展中小河流水能资源规划工作;加强水能资源权属管理,继续推进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有偿出让和市场化配置。


  2、加强农村水电行业管理。要在前几年清查整改违规水电站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加强对不符合河流规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水电站的整改;组织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农村水电工程安全度汛;抓好农村水电技术规程规范的修订和编制工作,完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村水电基础工作。


  3、抓好农村水电惠民工程。要继续抓好“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确保400个县建设任务的完成;在总结各地电气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好“十二五”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持续推进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要实施好《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加强以技术进步和标准化管理为重点的项目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增加中央投入,加快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让更多的山区群众受益。


  三、水利科技


  2008年,全国水利科技大会胜利召开,水利科技工作在抗震救灾、重大研究、增加投入、平台建设、成果转换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科技创新活动日趋活跃,科技对可持续发展水利和民生水利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2009年工作主要有:


  1、加强重大水利科技问题研究。全面落实科技大会精神,做好重大科技问题研究规划,力争在几个重大水利科学问题和共性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继续落实“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二期“震损水库及堰塞湖风险评估与处置关键技术研究”、“干旱灾害预警关键技术与示范研究”,以及“黄河健康修复关键技术研究”滚动项目等项目的立项和实施。扎实做好“十二五”国家级科技项目储备和立项前期工作。争取与科技部共同组织节水型社会建设科技专项行动、农村饮水安全科技促进行动等。在完成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09年项目征集与2010~2012年项目规划征集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好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遴选、申报和实施,重点支持流域与地方重大水利科技问题的研究。


  2、推进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水科学与工程国家实验室的申报和筹建工作。整合资源,突出特色,搭建国家、流域和地方三级科技创新体系框架,建设2个国家级水利科技创新基地和7个流域水利科技创新中心,以各省级水利科研院(所)为依托,建设30个省级水利科研中心。开展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工作,启动第二批部级专业重点实验室建设,与地方联合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加强科技引进和推广应用。召开2009年国际水利先进技术(产品)推介会。开展水利科技推广工作调研,组织制定促进水利科技推广工作的相关办法或意见。积极协调,力争扩大科技推广计划资金额度。

(转自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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