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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雷部长在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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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上的讲话

水利部部长  陈雷

(2011年3月22日)

各位来宾、同志们:

      今天,我们汇聚一堂,纪念第19届“世界水日”和第24届“中国水周”,总结水利“五五”普法成绩,启动水利“六五”普法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委员陈祥如,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等领导同志专程到会指导。刚才,周英副部长简要介绍了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背景,肖义舜司长发表了讲话,充分肯定了我部“五五”普法成绩,对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借此机会,我代表水利部对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长期以来对水利事业特别是水利法治建设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广大水利工作者特别是水利法治建设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自1993年第47届联合国大会确立“世界水日”以来,联合国每年都要选定一个主题,在“世界水日”期间组织开展全球性纪念活动。结合“世界水日”活动的开展,我国1994年开始将每年自3月22日起的一个星期确定为“中国水周”,集中宣传学习水法规,增强全民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理念,推动水法规的贯彻实施。今年,联合国将“世界水日”主题确定为“城市用水:应对都市化挑战”,我国确定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主题是“严格管理水资源,推进水利新跨越”。今天,我们把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与启动水利“六五”普法工作结合起来,旨在通过这一活动,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更加了解我国的国情水情,更加关注水利事业的发展,形成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共同推进依法治水进程的良好氛围。

      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始终把兴修水利作为治国安邦的大事来抓,动员亿万群众开展大规模水利建设,水利改革发展取得辉煌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水利投入强度明显不够,建设进度明显滞后,水利保障水平明显偏低,加快水利建设刻不容缓。为进一步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并以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印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首次对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作出系统部署,在水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水利迎来了加速发展的春天。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引领推动和支撑保障。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水法》为核心,以4部法律、17件行政法规、53项部门规章和800余项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为支撑的较为完备的水法规体系,各项水事活动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为加快水利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普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理的先导。“五五”普法期间,各级水利部门着力推动水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水利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水利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逐步形成普法和依法治理相互促进的局面,水利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一是依法决策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健全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完善决策程序,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自觉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作为评判决策的重要标准。二是水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法》修订出台,发布了5件行政法规和10件部门规章以及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一些领域的制度建设取得重要突破,依法治水的制度基础更加牢固。三是水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执法效能不断提高,严厉查处了一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促进了水法规的贯彻落实。四是预防和化解水事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方针,不断完善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及时妥善化解水事纠纷,有效解决涉水行政争议,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五是水行政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采取高效便民措施,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重要步伐,管理相对人的满意度大幅提高。六是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确立,水域岸线管理得到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和建设市场监管不断强化,应对水利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我们要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十二五”水利发展改革目标任务,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水利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水管水进程,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普法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措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意识,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水利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水利普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水利普法工作,深入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要明确水利“六五”普法工作目标任务。要突出宪法、国家基本法律、水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平台,集中开展法制宣传。要加强经常性宣传,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三要不断丰富创新水利普法的载体和形式。要坚持面向社会、服务群众,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要把水利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普法重要任务,做到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生活相结合,创作和宣传水利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水利法治文化活动,使广大群众真正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将遵守水法规外化于行。

      四要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管理相对人等普法对象的特点和要求,把握规律,强化措施,切实提高水利普法成效。要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学法用法培训考核,牢固树立维护法律尊严、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把水法规宣传教育贯穿到水利建设、改革与管理的全过程,不断加深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对水法规的了解和理解,自觉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

      五要抓好水利“六五”普法工作关键环节。要根据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把“六五”普法的总体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科学制定普法规划,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各项责任,加强工作考核,认真做好水利“六五”普法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切实做到年度有计划安排、中期有检查督导、年末有总结验收,确保水利“六五”普法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六要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建立健全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水利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合作,积极履行水利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投身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职责明确、上下联动、内外配合、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落实水利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满足普法工作需要,切实保障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同志们,水利普法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奋发努力,扎实工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不断开创依法治水管水新局面,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最后,预祝纪念201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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