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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回良玉对农村水电工作作出批示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分别在《水利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设想的报告>》上就农村水电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李克强副总理批示:“发展农村水电建设综合效益显著,经验值得总结。发改委要和有关部门继续协同配合,把这件事办实办好。”回良玉副总理批示:“‘十一五’时期,在地方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超额完成了规划任务,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十二五’时期,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水电清洁可再生能源的优势,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和扶持政策,积极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生态改善。”

      为加快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提高边远贫困地区农村电气化水平,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水利部、发展改革委在全国选择400个县组织开展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水利部党组的正确领导、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农村水电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建成432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项目总投资280亿元。对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李克强、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水利部在重庆召开了全国农村水电暨“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会议,陈雷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十二五”农村水电工作提出了要求,对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陈雷部长要求,“十二五”期间,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建成3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基本解决规划区内农村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大力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认真抓好增效扩容改造,切实搞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全国农村水电新增装机1500万千瓦,总装机达到7400万千瓦,为改善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改善民生作出新的贡献。

新闻来源:部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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